泰州直聘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共5人!
日期:2024-04-25 14:24 浏览:246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陵区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30亿元,信用等级AA。集团主要承担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产业投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职能。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计5个,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见附件1。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2005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须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在读学生;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人员;

7.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纪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8.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应聘人员与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微海陵”公众号、“泰州新能源”公众号,泰州人才网及“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至2024年5月6日下午5: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lqhnzp@163.com。

3. 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个人信用报告;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证明;

(5)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6)《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附件2)。

以上报名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合并至一个PDF文档并命名。

4.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减岗位选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选聘。

5.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选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予退回;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4)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5)选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三)组织考试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出题,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选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确定。

(四)组织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地点为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经集团支委会研究讨论决定递补方式。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履行相应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服从岗位安排、经考核不适用的,经集团支委会研究后,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薪资待遇
选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海陵区国资办核定的集团公司绩效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70111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32160(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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